“吃不了兜着走”?女子一个月内连吃5顿自助餐,结果却要补交餐费4万多元……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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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元一位的自助餐
女子一个月内连吃5顿
吃出4万多元”
今年4月
这则短视频在网络热传
视频显示
该女子每次都大量点餐
累计点了45653元的餐食
吃不完就偷偷打包带走
最终
店方发现后将她起诉
据媒体报道
5月12日
双方已达成庭前和解
顾客向店方补交了44543元餐费
好奇女顾客“太能吃”
一查监控发现她在悄悄打包
从2022年1月开始
贵州贵阳的叶女士(化姓)
经常到一家主打自助餐的餐厅消费
而且每次都点餐量巨大
店方曾提醒叶女士
“不能打包外带”
“如浪费需原价买单”
但叶女士却说
“肯定能吃完”
店内提示
店内提示
店内多处写有提示
“浪费超过100克
需要原价买单”
也不能“打包”
消费者扫码点餐时
也能看到桌上的提示
2022年9月1日
店员通过监控发现
叶女士用小塑料袋
将食物偷偷打包带走
还偏爱那些比较贵的食物
如三文鱼、北极贝、法式鹅肝等
她打包带走了好几份
叶女士将餐食悄悄打包 (视频截图)
商家起诉要求其支付
4万多元餐费
店方查看叶女士此前一个月的
点单记录和视频监控发现
2022年8月16日、8月17日
8月24日、8月29日
叶女士4次来店
点单金额分别为
9135元、9106元
10328元、11130元
算上9月1日那一次
她5次共计点餐45653元
叶女士2022年9月1日的点餐记录
店方介绍
店内有两种收费模式
一种是单点的,一种是自助的
吃自助餐的,不管点多少
只要能在店内吃下
都按自助餐价格收钱
在去年涨价前
店内自助餐中午为每人198元
晚上每人238元
叶女士把餐食装进包里带走
店方表示
在去年8月之前的
约半年时间内
叶女士来店里吃了多次
点餐金额也很大
但由于监控过期
叶女士当时有没有偷偷打包
店方无法确认
事后
店方联系了叶女士
协商按菜单价格补齐
2022年8月到9月期间
5次的餐费
叶女士没有同意
此后,店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店方提供的
叶女士点餐记录
这5次消费中
叶女士点餐总价达45653元
但仅按自助餐
每次198元或238元的价格
实际仅支付了1010元
双方达成和解
女顾客补交餐费44543元
5月12日
店方负责人称
他们目前已达成庭前和解
经核算,顾客向店方
补交了44543元餐费
同时承担8000元律师费用
这笔共计52543元的款项
已打到他们的账户中
叶女士向店方转账的记录
店方说
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这4万多元我们事实上也没要
而是回馈给了其他顾客”
同时,店方表示
以后将加强店内的管理
以防再次出现
有人悄悄打包的行为
为店方代理此案的律师介绍
在顾客补交餐费后
此案民事层面的纠纷
已经处理完毕
将自助菜品打包带走,算偷吗?
律师说法↓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桐律师表示,现实中,自助餐厅会有“浪费超过一定数量需原价买单”“禁止打包”等规定,餐厅的规定构成买卖合同条款,而自助餐只能在餐厅食用、不可打包带走的规定符合交易习惯和公平公正原则,当顾客选择自助这种就餐方式时,已默认“不能打包”的约定。如果顾客违反商家规定,浪费超过一定数量或私自打包,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案例中,顾客私自打包自助餐厅食物,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其财物(食物)脱离其控制,属于故意为之,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构成盗窃罪。另外,该顾客“打包带走”的行为已发生多次,属于多次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章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人民网、新华社、法治日报、极目新闻、红星新闻、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等(*声明:本号所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律师解析的内容仅为其个人的专业意见表达,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观点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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